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正在持续发酵。据《法制日报》报道,湘雅二医院有关人士称,医院其实也是此事的“受害者”,他们希望媒体“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看到底是谁把药品的暴利拿走了。
如果说,以14倍出厂价向患者兜售“暴利药”的医院也是“受害者”,那么施害者又是谁呢?湘雅二医院透露,长沙市的省部级医院所需要的药品,都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如果自行从生产企业采购,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说,湖南振湘医药公司成了一家典型的具备垄断地位的药品批发企业。这就使得该企业有机会调高芦笋片等药物的批发价,并拿走药品利润的大头。
但事情还不只是那么简单。湖南振湘医药公司虽然可以为药品确定垄断价格,但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大力协助,医院和患者恐怕都不会为此买单。这就需要政府指导价的“帮忙”。可以说,湖南省有关部门为芦笋片定出的136元的离奇指导价,是振湘公司狮子大开口的前提。振湘公司和物价部门为何达成了高度默契,该公司是否带有政府背景,以及相关人士是否存在勾结和串通的问题,的确是需要好好查一查的。
但从最新报道看,“暴利药”事件最深刻的教训,恐怕还不仅仅在于各个地方的“红顶公司”对药品利润的攫取。湖南省物价局为央视提供了一份芦笋片的指导价“清单”,它显示,广东、黑龙江、陕西、河南等多个省份,都为同一种规格的芦笋片定出了骇人的政府指导价,最低的也是出厂价的8倍。这份清单证明,为限制药价虚高而建立的政府招标采购制度,事实上成了药价蹿升的“帮凶”。这实在是让人很难想象的事情。
地方政府为药品定出远高于出厂价的指导价,存在多种可能性。一种是像湖南省物价局所说,政府工作人员信息收集不全,不掌握某种药品的出厂价和批发价,这是工作失误。但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在政府指定的药品采购企业的斡旋下,政府机关刻意为某些“卖相”很好的药品定出高价,从而为垄断药企开拓利润空间。这当然就是习见的权力寻租。揭开芦笋片的利益链条,追问暴利的去向,正是要探究政府定价权在“暴利药”问题上所应担负的责任,也就是要追问腐败的踪迹。
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本质,是要大力削减药品的流通环节,并以政府权力和公信力取代市场无序竞争。但从芦笋片的蜕变来看,政府指导价似乎比市场竞争价更不靠谱。被政府从市场上收的定价权,更有可能被少数具有政府“替身”地位的企业所把持,成为猎取暴利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权力腐败也就悄悄地滋生出来。只要人们愿意,从“暴利药”顺藤摸瓜找到几只黑手,几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粒芦笋片,让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门户大开”。今年年初,湖北省政协委员刘宝林,向媒体说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给他带来的尴尬:他的企业所经营的药品,有七成都在政府基本药物目录里,但这些药品的政府招标价绝大部分都比市场价要高。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暴利芦笋片只是当下医药制度出现严重不适的一个缩影。顺加15%的制度设计,已经让医院出现了“高价药品偏好”,并产生了逆向洗牌效应,芦笋片、头孢类药品纷纷向高价看齐,这对药价虚高现象所起到的近乎是扬汤止沸的作用。
“暴利药”不是湖南独有的现象。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迄今为止尚未就此做出任何表态。老百姓为“暴利药”所付出的巨大成本能否成为药物制度的“学费”,似乎还有待观察。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