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长受贿被查,近百校长闻风自首。”10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2009年十大“典型案件”,位列第二的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受贿案。此人多次收受校服供应商、建筑商贿赂共计66.5万元。顺着校服供应扯出近百位校长自首。(《羊城晚报》5月16日)
掌握各校长涉案情况后,办案机关为保中考、高考,直到去年7月放假才收网。除一名校长受贿几万元被起诉,其他校长均未被起诉,至今各安其位。
此案并非法不责众,也谈不上法外开恩。校服商鉴于各校“既要宣传动员学生购买、又要搬运校服,耗时耗力”,每年奉上几百元到上千元的“劳务费”。检方将其定为贿款,似有可商榷处,说是“灰色收入”恐更恰当。未达起刑标准且积极退还,不起诉很合理。
不过,这些校长“大节不亏”只能说是幸运。由于校服供应让教育局长一手代劳,校长没插手的份儿才沾不上腥。若是赖局长“放权让利”,供应商要“各个击破”,结果还很难说。近百校长涉案让人唏嘘,某些“人类灵魂工程师”平日大到基建、财务,小到教材、论文,只要能腐败的,不分大中小,也不分名校与否,丑闻迭出。
年初,温州广场路小学的校长唐某因涉嫌嫖娼被广为报道,实在是因为其平素所竖起的道德标杆给人反差太大。“博学致远,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引领我走向成熟。”一位女教师这样评价校长其人。另一位人士则表达了这样的感想:“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变坏,就老师不能。一旦老师变坏,人类社会也就寿终正寝了。”
校长是不能变坏的,但有关老师变坏的新闻又层出不穷,情何以堪。
英国国家教育标准办公室专家顾问安伯格女士说,“我在英国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中小学校长贪污、受贿的事情。”作为督导,她也没有经历过被贿赂的情况。“当然,去审查时,他们可能会泡一杯茶,给饼干吃,让你觉得很舒服,但绝对不会贿赂你。”(《南方周末》3月18日)
美国加州奥克兰市罗斯福中学教师施小炜则说,“美国学生和家长无须给教师送礼,相反,教师们却常给学生送礼,以资鼓励。”这些礼物首先必须“是干净的”,便宜又有意义。(《中国青年报》 2009年6月4日)
这很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也不知是不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安伯格说,英国的“教育经费拨得很多”,不差钱或能“高薪养廉”?或是经过了扩张发展期,没有基建之类的坑儿损人?
人家老师不变坏的详情或一言难尽,国内的教育经费一直不能达标也是事实。“凭良心办教育”是唐某立于校园的标语,但光凭良心显然不能防止校长变坏,一念之差就会将一个人毁了。所以,如何有好的投入好的制度设计,保证校长与老师们一心扑在工作上而没有变坏的机会,才是根本。
“作为督导我们都有行为准则,对于可能出现的威胁或者有贿赂的情况发生,都要及时上报。”安伯格如是说,估计是有相当强悍的制度约束以至让人不敢有他念,这对我们也是一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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