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财富的分配也要公正

2010年05月18日 07:24   来源:大众日报   黄琳斌
    《江南都市报》近日报道,南昌市日前出台《关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实施细则》,对评比表彰进行规范。其中明确,副县(处)级以上单位及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参评。

    近年来,改革不公正不合理分配制度的呼声高涨,但焦点只集中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笔者以为,社会财富不但包括物质财富,也包括精神财富;相应地,不仅物质财富的分配应当公正,精神财富的分配也应当公正。

    当前,一方面,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物质财富的分配严重失衡,另一方面,精神财富的分配也严重失衡。比如,向上报送各种优秀、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时,有权有钱者所占比例过大,群众所占比例偏小;城乡之间能获取信息的数量、质量差距即“知识沟”日趋扩大;东西部之间能享有的文化娱乐设施、活动、服务等差异巨大,等等。

    人作为有思想、有感情的高等动物,精神生活的质量如何,对其整体生活质量将产生极大的影响;特别是当物质生活达到一定层次后,精神生活状态对其幸福感的影响更大。因此,一个社会的精神财富分配不公正,其后果同样严重:比如,长期辛勤工作并取得成果,荣誉却多被领导干部占据了,将挫伤群众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取各种有益信息的途径狭窄,不利于低级阶层的民众通过努力奋斗向高一级阶层流动;文化生活匮乏将较大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社会已形成了一种“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那些在物质财富的分配格局中居于优势地位的群体,往往也在精神财富的分配格局中占有强势;更值得警惕的是,强者利用自己已获得的优势,包括种种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话语权,不断巩固甚至扩张自己在利益分配格局的强势,不愿向在现行分配格局中处于弱势、甚至被边缘化的群体让利,加剧了分配不公,给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隐患。

    此次南昌市明确提出行政奖励表彰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为平衡当前社会精神财富的分配提供了一条有益的思路:现实生活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有了较好的待遇,不宜再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群众争利。政府要面向群众,面向弱势者,面向农村和西部,努力克服利益既得者设置的阻力,积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使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分配总体上实现公正,使全体人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平等地、充分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稳定大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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