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索贿(图)

2010年05月14日 07:28   来源:西安晚报   文/王军荣 图/唐春成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法官陈本涛,2008年办案时曾向原告——武汉憬鑫源公司索要1.9万元办案经费,整个过程被原告偷偷录了像。今年4月,憬鑫源公司向陈本涛出示录像,坊子区法院副院长带队赴武汉退款并道歉。(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2版)

  法官能够索要办案经费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但是因为法官手中有权,一些法官便可以借此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权力自肥的把戏运用自如,只是这次是不小心罢了。

  索要办案经费,看起来似乎很正常。而且,不仅法官收得正常,法院收得也很“理直气壮”,似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正不收白不收。

  可以想见的是,经过了这次“教训”,以后一些法官想索要办案经费时,肯定会相当地小心了。不给你录像的机会,看你怎么来让法官道歉,怎么让法官退款?

  客观的说,法官办案的确需要办案经费。但这办案经费不该是由当事人出的。法官索要,损害的是法官的威严,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

  而在被索要办案经费的公民眼中,法律还值得敬畏吗?法官还值得尊重吗?

  笔者想追问的是,还有多少索要办案经费行为未被录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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