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金钱所驱使,社会正义就会迅速溃败

2010年05月14日 07:03   来源:红网   符玉瑶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执行庭法官陈本涛,在执行案件时向当事一方索要19000元办案经费,整个过程被录像。得知索要办案经费被录像,该院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出面退费,并要求当事方“得饶人处且饶人”,少要点赔偿。(5月13日《新京报》)

  法官、法院,这些曾经无比神圣、庄严、受人尊重的字眼,如今,被一些缺乏职业操守的人玷污、糟蹋得不成体统,一塌糊涂。在这一起案例中,录像方要求法官在3日内归还当年被索要的19000元,并赔偿其损失5万元,坊子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赵世国就乖乖地“表示三日内退款”,并亲自过去登门道歉,承认错误,甚至告饶说,“给我一个机会,我犯错误了”;“我们这么远过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你能相信,上述言论,是一级地方法院的法官所说吗?不!那分明是一个被人抓到软肋的街头混混或地痞流氓的言行。而事实上,法官也确实被人抓住了把柄。录像方黄志宏介绍,当时法院到青岛办案时,以差旅费和油费为名,两次向他索要了2500元和1500元。当这些钱被打入法院账户后,法官又提出法院经费不足,一般要求按执行款10%向法院缴纳赞助费。更可笑的是,这个所谓的赞助费,还可以讨价还价。“经过讨价还价,赞助费最后降到15000元”——法律的商品化活脱脱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不仅如此,录像方黄志宏介绍说,15000元没交给法院前,他多次到法院索要执行款,都被以“领导不在”为由推辞。而赞助费打入法院账户后,执行款很快便转到了公司账上。

  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这伙人的所作所为,把“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俗语,演绎得淋漓尽致。钱的力量、钱的作用,在庄严神圣的法院,以如此荒唐的形式再现,这真让人目瞪口呆。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莫非有钱也可以让磨推鬼么?我在想,假如被执行的一方当时能给这个法院更多的钱,这伙人会不会掉转枪口,反戈一击?如果当事的双方大玩金钱魔术,相互举牌提价,那么,法律必将为价高者所得。如此以来,法律岂不成了有钱人的批婢女,法官岂不成了权贵者的木偶?

  尽管事后法院方面一再强调说,索要赞助费是法官的个人行为,“法院绝对不可能让他们有这种行为”,但为什么这“个人行为”,却要法院领导出面前来说情?而且,事实上,法院最后也承认15000元是办案经费。这就说明,向当事人索要办案经费,是一些法院长期执行的“潜规则”。只不过,这种可怕的“潜规则”,被当事人录了像,曝了光,才使这一见不得人的丑恶勾当大白于天下。

  众所周知,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当法官背弃职业操守,可以为金钱所驱使,当法律部门化,当司法商品化,我很担心,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会迅速溃败,公平公正将荡然无存。从这个意义上讲,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捍卫法律的尊严,应成为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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