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女子在公交车上拒绝给老太太让座,被同是乘客的七旬老伯拍下四张照片,并称要传至网上,女子要求老伯将照片删掉遭拒后报警。律师表示,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一定要让座,老伯随意拍摄别人,对方有权要求删除。(5月10日《都市快报》)
毫无疑问,这位拍照的老人是位充满正义感,并且愿意把这种正义感付之于行动的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了正义的目的,还必须采取正义的手段,我们不能用一种不道德去纠正另外一种不道德。
公交车上让不让座,说到底还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对于这种不给老人让座的不道德现象,我们也只能采用教育、引导、谴责等方法给予纠正。但是如果像这位老人打算的那样,先给其拍照,然后把照片放到网上曝光,则明显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把原本的道德问题变成了法律问题——是老人违法而不是不让座的女子违法。
除了违法,这样的做法,同样不道德,因为它会把别人置于一种很大的风险当中,稍有不慎就会沦为社会道德批判的靶子。假设这位老人真的把这位女子的照片传到网络上,必然会引来网民们的口诛笔伐,齐声谴责,甚至还会引发“人肉搜索”,对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莫大的影响。试问,她仅仅是在公交车上拒绝让座,就需要承担如此大的道德压力吗?
如果这位老人的行为得到社会的鼓励或者是默许,那我们所有人很快就将陷入巨大的道德风险当中。以后,有人可能因为随地吐痰而丢了工作,有人可能因为闯红灯而丢了爱情,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道德完人。
所以,对于像坐公交车不给老人让座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还是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的方法予以纠正才行,以网络曝光相威胁,是不足取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