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错案背后公检法的通力合作

2010年05月10日 09:28   来源:浙江在线   

  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此事被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称其为“佘祥林案”翻版。人们庆幸赵作海没有被判死刑,很块就应该获得自由。5月9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然而,柘城县警方表示,现在第一位的就是将无名尸的案子破了,破了这个案子,赵作海的案子就完全真相大白了。现在此案还在侦破排查中,目前还没有新的线索。(5月9日新华网《新京报》)如不笔者没有理解错误的话,无名尸案一时无法破获,是不是就不能还赵作海清白自由呢?显然,这是非常荒唐的。

  没有杀人的赵作海无辜坐了10多年的大牢,现在赵振裳“复活”了而且其身份也被确定,就应立即启动纠错程序,还赵作海清白自由,这是刻不容缓的,因为任何法律也不允许没有犯罪的公民“待”在大牢了。但是,柘城县警方却说,现在第一位的工作是破获无名尸案,破获无名尸案后,赵作海案才能完全真相大白。谁也不能否认要破获无名尸案,只是无名尸案与赵作海案有直接或间接联系吗?再说,无名尸案和赵作星死亡案一样,都是陈年旧案,破获难度非常大,绝不是短时间内能破获的,不破获无名尸案,赵作海案就无法结案吗?这是两个没有关系的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即使受警力影响要排先后,也应把还赵作海清白放在第一位。

  据称,商丘市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核实,赵振裳的身份已确认无疑,河南省高级法院将依照法律对此案进行再审。为什么柘城县警方还会有这种不合逻辑的荒唐想法呢?恐怕还得落入我们想象的那种俗套,这个荒唐案件背后必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惊心内幕,那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那就是严重的违法犯罪的刑讯逼供。尽管赵作海是否遭到刑讯逼供没有见诸报道,尽管警方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但是赵作海的前妻及其相好的甘花(化名)都称遭受刑讯逼供,而且依常理推断一个精神正常的没有杀人的人如果没有遭受刑讯逼供是不会承认自己杀人的。一个没有杀人的人被定为杀人罪,背后一定有猫腻。

  当务之急是,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即追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其次是更应反思这种冤假错案为什么会频繁发生,这不只是公检法的事情,公众和舆论也要给予大力支持,绝不能让这种反思走了形式或不了了之。有学者指出,任何冤错案件,在证据体系上都不可能完美无瑕。如果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起诉、审判环节能够严格把关,也完全有可能为无辜者纠错、申冤。换句话说就是,反之,任何冤错案件都是公检法通力合作的结果。那对此类案件的反思和纠正,就不能只限于严查刑讯逼供,更要严查公检法通力合作的这种机制。

  如果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这种冤错案件还会不断发生。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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