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复活”演绎一幕离奇的幻觉戏

2010年05月08日 10:31   来源:红网   猫之鱼

  一个人死了,多年后奇迹般复活,再回到曾经生活过的那片土地,时过境迁的悲凉和恍如隔世般的陌生感,被淋漓尽致的演绎,这基本是我们所熟悉的科幻作品的套路。不过现实生活之跌宕起伏,人生际遇之无常吊诡,有时候其荒诞的程度一点不逊色于依靠想象力存在的科幻作品。

  如梦幻一样的死而复生,真的就在生活中上演了。据5月6日来自《人民网》的消息:10多年前,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多后,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尸体,柘城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审讯,后以杀人罪判处赵死缓。10年后的今天,这个被赵作海“杀”死的被害人,奇迹般回到了故土。

  您可曾见过如此离奇荒诞的事情么?不过,在我们这个地方,这样离奇的事情是叫做生活的。对于这个事件,方家自有多维角度作为置评的切入点。对于我,已经没有更多的力气站在一个更高的位置上,以鸟瞰的状态,气定神闲地梳理自己本来就不是多么富余的理性。我觉得这是很残酷的。

  毋宁当做一个幻觉,因为您难道没有发现,整个事件正是由幻觉而生,由幻觉而去,从来没有人真正的清醒过。每个人都会做梦的,也有产生幻觉的可能。柘城警方能够演绎一下幻觉大片的冲击力其实没有什么好奇怪。问题出在这么一个关乎人命的严重刑事案件,关涉公检法三个部门。警方的幻觉执法是怎么就莫名其妙的通灵了检方和法院,三方竟然在如梦如幻中,连做梦的步调都协调一致,最终使得赵作海承担了一个噩梦的结果。

  这个结果,可并不是寻常人所能承受的。我们说一个案件是千古奇冤还不在于这个案件本身的冤屈度有多么大,所有的冤案正是因为有了昭雪的机会才被后人所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知道某个人是被冤枉的,他当还是幸运的,至少还有一丝悲悯与同情在里面。假如赵作海当时被判极刑,假如这个“被害者”不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或者意外死亡了,我们就算知道赵作海这个被梦幻致死的人的名字,也是和杀人犯密切联系的吧?

  赵作海承受了这一结果,一个人会俯首认罪背上杀人的罪名,并且他就算对我国的刑罚制度一无所知,他也应当知道面对他的结果是什么,但,他还是承受了。对于一个深陷幻觉执法地方的人来说,他遭遇了来自这则新闻里所描述的“坐啤酒瓶,喝辣椒水,困了就在头顶上放鞭炮。”的种种花样迭出的手段,只为圆了自己的幻觉梦,想及此我的毛骨都是很不争气的。

  还有另一种悲凉更叫人觉得绝望的是:要说起来,这个事件的当事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农民。这个意思就是说柘城警、检、法三方在侦破、公诉、审判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是不会受到外力的干扰与公关的,不管是权力的炮弹还是糖衣的炮弹,好像都不会落到他们的身边,基本属于司法独立办案的个案。但就算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吧,还是纷纷沦陷了,对于生命与法律之敬畏是谈不上的了。那种草率和轻慢,假如不是在梦里,谁又能做到如此从容。

  柘城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上面的意见是:“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此事,调查出来,如果在办案过程中或者在处理过程中有违法的情况,该处理谁处理谁;如果真弄错了,赵作海确实没有一点责任,该赔偿赔偿。”您看,所谓十年一梦,在大牢里待了10年的赵作海,一梦醒来面对他将要有的赔偿却是建立在“一点没有责任”这个前提上。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赵作海还在监狱里活着,没有到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境地。尽管已经妻离子散,家里的房子都倒塌了,还是可以有等待幻觉回到现实的可能。这正是:“浮生一梦叹浮生,枉唤晨鸡仍零零。囚夫不知离人恨,归田相看两横横。”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