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

2010年05月08日 07:02   来源:西安晚报   文/陈霞 图/朱慧卿

  10多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尸体,柘城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审讯。不久,赵作海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入狱后赵作海两次获减刑,第二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9年。然而,今年五一期间“死者”赵振晌突然现身:原来,赵作海并没有杀害赵振晌。(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无辜者入狱10多年,房子塌了,妻子改嫁了,4个孩子送给人家3个……读罢新闻,令人无奈。

  值得注意,此前已经出现多起类似冤案了,像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以及“呼格吉勒图案”。为什么类似“佘祥林案”这样的冤案,会接连出现?我以为有以下三方面因素:

  首先,过去一些部门在办案时,习惯了“有罪推定”,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先入为主。这样办案,一定程度上的确方便、快捷,但有时也会酿成冤案。

  其次,量化办案指标在作祟,比如限期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限期内结案等等。这么做能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但不排除会出现极端行为。

  最后,“沉默权”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当下还没有得到很好地确定。这个来自于英美法律制度中著名的“米兰达规则”——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在一定意义上对于避免冤案有作用,值得我们研究和探索。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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