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依法行政纳入到政绩考核

2010年05月04日 13:47   来源:荆楚网   季建民
    4月30日上午,一座济南民国时期的精美老房遭到强拆,后被工作人员阻止。济南文化界人士表示,他们已经将此房列入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名单(见5月3日《齐鲁晚报》)。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强拆现象一再闯入我们的眼帘,强拆现象一再刺痛我们柔软而又善良的神经,成了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哀痛。中央一再强调各级政府要打造法治政府,一再强调各级政府在执政过程中,要依法行政。透过各地政府的强拆乱象,我们不难发现,强拆是对依法行政的严重挑衅。

    民国时期的精美老房,已经列入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名单,然而这一切是似乎没有办法改变精美老房的命运。近年来全固各地风起云涌的强拆运动,见证了权力的强横与嚣张。被拆迁户以死抗争,也无法改变自己的房产被拆迁的命运。在强横与嚣张的权力面前,《宪法》、《物权法》等法律,一再扮演者受害者的角色。

    地方政府在执政过程中,不依法行政,有什么资格去教育老百姓奉公守法。地方政府在执政过程中,知法犯法,又有什么资格要求老百姓做守法的公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政府管理方式,已经让法律毫无尊严可言。

    所以说对于地方政府的管理考核,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要把依法行政纳入到考核体系,并且要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权。一个地方不管它创造的GDP有多高,它的发展速度有多快,都应该是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创造的,那种以损害百姓利益为代价的发展,那种以损害法律尊严为代价的发展,是绝对不能被放纵的。地方政府在执政过程中,不依法行政,政府官员就应该被严厉问责,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造出一个法治政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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