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值得称道

2010年04月28日 11:14   来源:荆楚网   林伟
    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得如何,嘴上说了不算,要形成公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6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发布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实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行政部门要将上季度统计报表报送市政府法制办。(2010年4月27日《成都商报》

    所谓依法行政,概而言之,就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有力保障。

    而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党,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行政并不是简单地要求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求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依法办事。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领导干部都要想一想是否存有法律依据、是否合乎法定程序。无论在何时、何地、何人,都不因位高权重而无视法律,不因人情干预而践踏法律,不因一知半解而曲解法律,确保一切领导行为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的行为,也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制止,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执法氛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由于旧有意识形态影响、体制缺陷、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长官意志、行政随意性等现象仍然比比皆是,人们曾形象地比喻为“权大于法”或“官大于法”。所以,强化依法行政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而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须依靠科学规范的制度约束。也就是要在日常的行政事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在业务内容、执法程序、队伍管理、行政行为和监督约束上形成规范可靠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规范的行政操作体系。

    正因如此,我感到,成都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不仅是一种创新,更大的意义还在于强化了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我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众看得到的地方,才是阳光照得到的地方,也才是公开、透明的地方。因此,报道称,依法行政公报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分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统计分析及其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将定期编制《成都市依法行政公报》,通过发放纸质文本、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这样一来,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无疑全部置于“阳光”之下,让公众看个明明白白。在这种强烈的“阳光”之下,行政权力自然会收到制约,会受到有力的监督。

    所以,我认为,成都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值得称道,值得推行。政府行政行为越公开、越透明,群众就会越放心、越拥护。而有一个稳定、可预期、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科学发展就大有希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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