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村民们的尖锐提问,村干部逐一认真回答——“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浙江省天台县龙溪乡柱峰村的村两委干部接受了一次村民的面询。(5月2日新华网)
所谓“面询”,就是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经过事先收集群众意见等准备工作后,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实行干群对话的民主大会。它要求村两委干部直接面对广大村民的询问和质询,并对所提问题做出答复,或表明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态度。这是龙溪乡党委书记陈彩飞介绍的。
我感到,让村民“面询”干部,这决不是故意给村干部出难题。村干部是村民们用“神圣一票”选出来的,投票选举你,就是要你为群众说话,替群众办事。而替群众办事都做了些什么,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还有什么该做而没做的,特别是群众对村干部办事能力、办事方法、办事效果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都有必要坐下来“当面鼓、对面锣”说清楚,道明白。从这个角度上说,让村民“面询”干部无疑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好法子。
我认为,让村民“面询”干部,好就好在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使过去因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的猜疑和矛盾得以化解和避免,既能让群众从中真切地感受到有了管理自身事务的自主权,感受到村干部廉洁奉公、不辱使命的决心和诚意,又能使村干部从思想上把群众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而且,此举还能使个别有违纪行为的村干部及时得到群众的提醒和警示,受到有效的批评教育,从而吸取教训,努力工作,重新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由此可见,让村民“面询”干部,实现村干部与村民敞开心扉交流,不但有利于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而且还可以密切干群关系。而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也有了保障。
应该说,近年来,为了充分健全村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先后实施了村务公开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落实对加强村民自治、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作用功不可没。
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一些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民主意识淡漠,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道路上思想观念陈旧、工作作风不实,或者习惯于作表面文章,甚至一些人个人利已主义思想较重,使得村干部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干群关系紧张,几年下来,村民不仅难以脱贫,甚至背上经济债务,群众对此颇有微词,但无处“宣泄”,导致干群矛盾过于紧张。而实行村民“面询”干部制度,无疑填补了这一“空白”,群众的意见有处说,群众的想法有处讲,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广大村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了村民的自治意识。
正因如此,我感到,浙江天台县村民“面询”干部,问出“阳光村务”的做法,值得总结,值得推行。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