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瞒报重大矛盾”有理

2010年04月30日 11:06   来源:中国网   一吟
    “一票否决”由来已久。对“一票否决”,媒体争议不一。然而,近日中治办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的意见》提出“因瞒报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重大矛盾纠纷的地方、单位可能被一票否决”的条款,笔者举双手赞成。

    一个地方发生重大社会矛盾会影响社会稳定。时下,凡出现社会重大矛盾,不但公众在瞪大眼睛,领导也十分关注,千方百计迅速解决。

    解决重大社会矛盾的前提是,如何正视重大社会矛盾。不正视重大矛盾存在,就不可能解决好问题,就不可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笔者之所以赞成对瞒报重大社会问题实施“一票否决”,乃因一些地方在对重大矛盾采取瞒报的态度。比如,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一些基层故意瞒报死伤人数;发生重大纠纷,一些地方千方百计封锁消息,让你查无实据。当这些问题通过网上或其他途径飞进领导耳中或飞进千家万户时,一些官员却变着法儿进行掩盖掩饰,总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引发公众不满,也为解决矛盾增加行政成本的。

    瞒报重大矛盾的背后,往往是官本位观念发酵使然,人们知道,一个地方出现重大矛盾,至少会引发公众质疑,引起媒体的追踪曝光,某些官员还因此受到问责。像近日辽宁庄河市面对千人集体下跪,要求市领导接待遭拒置之不理事件,被停止市长职务就是一例(见中国网2010年4月27日)。为着保乌纱帽,一些官员想出了“瞒报”的馊主意。

    解决“瞒报”问题,根本措施是要求官员们树立“一切工作的干部都是人民勤务员”的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尽力为民解难题、真心为民谋利益。否则,违背了群众的意愿,不拿群众利益当回事,就要为之付出代价。只有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人们,才能面对重大矛盾发生严肃认真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对重大社会矛盾实行一票否决就是从问责机制鞭策官员对重大问题不能打瞒报主意。只有坦诚公开依法依规解决,才是公众所盼,搞“瞒报”可能是死胡同。

    “瞒报”重大矛盾也是官场风气不正的表现。在地方官场,“报喜不报忧”的风气由来已久。一些基层官员总认为讲存在问题会影响地方政府形象,或影响自己的威信。其实,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某些地方在发展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酿成重大社会矛盾。对这些问题,解决有个过程。但不理解的是某些官员“报喜不报忧”观念发酵。一旦“报喜不报忧”,就会使上级无法对一个地方对某些问题做出正确判断,以致颠倒是非,影响决策,危及社会稳定。

    而今,对“瞒报重大矛盾”实施一票否决,就是告诫官员们工作回归到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上来,对成绩要有一说一,正确评价;对缺点不能掩盖,对重大事件更不能隐瞒,否则就会遭致一票否决,锒光大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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