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不仅将办公室纳入禁烟范围。而且规定所有室内的工作场所都要限制吸烟,如单位的公共走廊、餐厅、咖啡厅以及商场、书店等,也都被列入禁烟范围。(4月29日《广州日报》)
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全面限制吸烟,特别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餐厅商场全部纳入禁烟范围,可以说是向全面控烟跨出的一大步,是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长期以来,在利益的驱动下,控烟工作往往只是嘴上说得热闹,一遇具体问题就只能遇难而退,尤其是在办公室和餐厅禁烟,遇到阻力之巨大,让人不可思议。譬如某地人大在讨论控烟立法时,“餐厅禁烟”的条款就经历了三上三下,最后还是删除了之。其原因据说是害怕因为禁烟而减少了餐饮业的收入;至于办公室如果禁烟,似乎没有这样的经济利益,不知何故也有如此巨大的阻力?莫非有些人害怕从此告别“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安逸生涯?因此,据国家控烟办的负责人说,广州把办公室、餐厅纳入禁烟场所,在全国尚属“吃了第一只螃蟹”,其精神可嘉,其勇气可佩。
广州通过立法,向全面控烟跨出了一大步,确实值得我们期待。期待之一是希望在立法以后,跟上严格的执法,真正把全市的办公室和餐厅变成无烟区,并且在公务员的带头下,使全市的文明程度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期待之二是希望有第一个人吃了螃蟹之后,有更多的地方跟进,使全国的城市都能步广州的后尘,让中国真正承担起“世界控烟公约”所赋予的责任,在每一个不吸烟的人,都能免除“被动吸烟”的无奈和尴尬。
当然,要使控烟成为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还需要方方面面长期的努力,决不是一次立法所能彻底解决的。但是,广州市人大开创性的立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值得各地仿效,更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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