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人肉搜索变为合法,让警方未来通过人肉搜索有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全民警察”的时代即将来临,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助警方高效找人,警方戏称“这下子线民也越来越难混了”。
“今天,你被人肉搜索了吗?”“人肉搜索”,一个曾经让人闻风丧胆、望而生畏的词语。如今这一行为在台湾合法化,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的存在。
“人肉”至今在网民印象中是贬义的。某某新闻人物造“人肉”屡见不鲜,甚至成为一种常态。对于他们来说,互联网成了梦魇之地。
人肉搜索,正义还是暴力?通过立法合理化显然表明正义大于暴力。肯定的是人肉搜索的作用:聚众人之力,得到你想了解的信息。同时它也被称作已经成为网络上最为火爆也最具杀伤力的“找人”方法,不管什么样的人一旦被人肉搜索给相中,都会无所遁形。
更多时候“人肉”充当了“网络通缉令”的作用。人肉搜索隐性的网络“通缉”,网民的集体力量推动案犯的缉拿。这就让“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责大任就交给你了”这句话有了现实的可能。
为此,网民须善用这张合法“网络通缉令”,不能作他用。最为担心的是人肉搜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扯皮、造假、谣传、起哄、攻讦、谩骂等不文明行为,是使得网民惧怕“人肉”的重要原因。信息的过度公开和任意暴露印证了“被时代,全民裸奔”的说法。互联网的法律不完善更是“人肉搜索”发展致命点。
“人肉搜索”中的网络暴力有时甚至会转化为现实的暴力是“人肉”合法化最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如何规范和使用,确立相应的互联网行业准则,创造合理、有序、创新、务实的人肉搜索新秩序是业内以及立法部门急需展开的。
“痛并快乐着”着实是一件很矛盾的事,人肉搜索给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总是有一种爱恨交加。我们不能因为爱之越深、恨之越彻,而应该把恨转为爱的动力,这样才能使“人肉”也人性化、合理化、合法化。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