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可以封闭,权利不能隔离

2010年04月27日 08:06   来源:齐鲁晚报   刘义昆
    北京警方25日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按照封闭式的管理模式,警方联合政府部门为这些村落建围墙、安街门、设岗亭,并封闭一些不常用的路口。(4月26日《新京报》报道)

    所谓“倒挂”是指流动人口数量超过常住人口数量。建围墙、安街门、人车持证出入、实现网上巡逻、统一安装监控探头……从整治“倒挂”村治安环境的角度,这些举措可以看作是北京警方的一种尝试。饱受治安混乱之苦的流动人口与当地村民,从警方的这些举措中,无疑也能享受一定的安全实惠。

    但是也有人认为,“这围墙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措施可能会成为北京社会巨大裂痕的一个有形的标志”。

    这种担心并非全无道理。媒体报道,这些社区早6点开放,晚11点后关闭村门,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什么是“特殊情况”呢?警方没有说,新闻报道没有写,这便使得这一“特殊规定”变得颇为可疑。自由出行本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作为社区居民,无论时间多么晚,都应有自由出入社区的权利——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是对公民权利的褫夺。

    我们并不怀疑北京警方治理“倒挂”村的诚意,也并非无视“封闭管理”对村民的现实意义,但“封闭”与“隔离”常在一念之间:管得过严,保安就像狱警,社区就像监狱。一旦警方对“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上纲上线,不仅会剥夺公民基本的出行自由,也会使封闭的“倒挂”村成为身份低微的标志,从而在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墙。

    我们知道,已经被废止的收容遣送制度,最初也是以救济和社会管理为目的。遗憾的是,“自愿”慢慢变成了“强制”,本应是服务对象的流动人口,沦为了这一制度的最大受害者。“倒挂”村的封闭管理,其初衷或许也是服务与管理,但是,倘若“封闭管理”也从“自愿”变成“强制”,从服务变成纯粹的管理,恐怕会重蹈收容遣送制度的覆辙,从而使流动人口再次成为牺牲品。

    围墙可以封闭,权利却不能隔离。大兴区开始试点“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这一模式还可能推广至全北京,加强治安本是好事,倘若因此而使公民权利受到伤害,这一政策的危害很可能会大于其意义。就此而言,“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之类的强制性规定,还是不要为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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