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群众

2010年04月26日 09:53   来源:哈尔滨日报   

  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领导干部要把执政为民的思想入脑入心,真正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必须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

  领导干部对百姓要有敬畏之心,敬畏百姓就是不忘人民,服务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当干部,到底是恭恭敬敬当公仆,还是作威作福当“老爷”?干工作到底是为人民干的,还是给领导看的?手中的权力到底是人民赋予的,还是上头某个“恩人”赏赐的?吃的饭、住的房、穿的衣、坐的车到底是人民给的,还是天上掉下来的?有些干部搞颠倒了这些关系,以“精英”自诩,以“上智”自居,视百姓为“下愚”,视百姓为粪土,说话口气很大,但说的多是空话、大话、假话;办事“魄力”很大,但办的多是虚事、“面子事”、劳民伤财的事。对百姓所需、所急、所难之事,他们是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哄则哄,能骗则骗,就是不下真功夫。久而久之,小事拖成大事,好办的事拖成难办的事,矛盾激化,酿成事端,他们又把自己应负的责任上推下卸,或怨上头政策不力,或怨下头“不明真相群众”闹事。他们忘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凡是不把老百姓搁在眼里的干部,凡是不顺民心、不合民意的干部,早晚要被百姓所抛弃。百姓是天,百姓是地,没有老百姓,干部什么都不是。

  对领导干部来说,执政为民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最低要求,是说这是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职责;最高要求,是说这是需要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来终生追求的价值取向。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