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国内三地就“李白故里”再次争论不休:甘肃天水秦安以“祖籍”为据,并引用一些古书记载和李白的诗句强化自己是真正的“李白故里”;四川江油以“出生地和长期居住地”为依据,并用新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词条解释说自己是不容置辩的“李白故里”;湖北安陆也是以“长期居住地”为依据,说自己是唯一的“李白故里”。
面对三方的激烈争论,许多媒体刊发后续报道和评论,网友也是不计其数地跟帖评说。然而,大多数媒体和网友的后续报道和跟帖无不是嘲讽的口吻:“不要死争了,再争李白也是中国人!”“三家没一个是好的,都还不是想‘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种各打50大板的围观,不仅没使问题进一步清晰化,反而是更加模糊不定:李白不是你们三地哪一家的,李白是整个中国的!
各打50大板,这种看似公正的态度,其实藏着我们一些人处理问题粗枝大叶的手法。没错,李白是中国人,但这只是他的国籍,而甘川鄂三地争的是诗仙的“省籍”、“县籍”甚至“乡籍”,这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性的问题。一个人只有国籍没有乡籍,即使他再有宽广的胸怀,那也是一个痛苦的流浪者;给李白一个真正的乡籍,就是让诗人在千年之后不再寂寞。我们热爱李白的诗歌,就要尊重他具有桑梓情怀的一面,既然如此,在李白故里尚未尘埃落定之前,我们为何不支持三地大大方方地争论?
李白故里只有一个,按说天水秦安、四川江油和湖北安陆中只有一家是“正确答案”,其它两家就算是“胡闹”,作为旁观者我们应该“三选一”写上自己认为的答案。可偏偏不是,我们面对“多数”的胡闹,干脆将“整体”一并定为胡闹,然后予以嘲讽。只要没冤枉多数就行——这种思维方式何止限于“李白故里”之争?
其实,作为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和法制精神,“多数正确”早已过时,“全都正确”才是是最高公正。就是说一万人里只有一个好人,我们也要千挑万选找到那个好人加以保护,同时要保护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坏人尚未剥夺的权利。“李白故里”之争只因两方“胡闹”,就连另一方正确的也一棍子打死,这是何等地轻率和残忍?!
“李白是甘肃人、四川人和湖北人都不重要,重要的他是中国人!”——这种佯装了的“大公无私”何其畅快淋漓和崇高伟大,但它恰恰透出我们一些人公民意识的缺乏,没有“私”的属性“公”就成了没有皮的毛,只能是不经用的漂浮之物。面对“李白故里”之争,我们需要公民社会的声音,而不是类似以往群众运动的起哄!
许多后续报道和网友跟帖还将三地一并指斥之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没错,四川江油和湖北安陆兴建了“李白故里”的旅游工程,可谓是既“搭台”又“唱戏”,可天水秦安还没有给“李白故里”投资一分钱,怎么也囊括到了“经济唱戏”的三角阵?如果说“经济唱戏”是恶,一方还没有行“恶”,我们就提早地定性为“恶”,这是否说明我们看似公正的评论却是先入为主地以恶的猜测揣度了他人?
再说,现代社会许多文化早已是一种产业,三地中真正的一家“李白故里”前“搭台”后“唱戏”,这又有什么错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