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辖以来最大规模的干部轮岗工作——“千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目前宣告完成。记者从重庆市公务员局了解到,从去年5月至今,应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82个重庆市级单位中,有76个单位完成了此项工作,占92.6%;全市共轮岗交流处级干部1175人,占市级机关处级干部总数的18%。(《人民日报》2010年4月22日12版——重庆千名处级干部大轮岗)
干部长期工作在同一地方,有些倦怠和惰性,打不起精神,有的还形成帮派和关系网,桎梏着干部打不开情面,甩不开膀子干事业,优秀的不能脱颖而出,实干有政绩的得不到褒奖。重庆处级干部大轮岗就是克服和纠正干部固守不动、一潭死水的状况,避免用人唯亲,有利于干部清正廉洁。通过轮岗换环境,鼓励干事业,干好事业,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此举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仿效。
他们规定:“未在两个以上正处级职位工作过的市管后备干部;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在同一处室任正职或副职领导职务满5年,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或行政审批的。”
这就给后备干部更多的锻炼环境和机会,给10年工作在同一地方的干部换换环境,呼吸新鲜空气,振作精神干好事业,给直管人、财、物或行政审批的实权干部多些岗位工作体验,也避免权力私有化或权、钱、物或其他不正当的私下交易,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资源。
笔者认为,处级干部轮岗后,要对他原来工作的地方作考察,听听群众对离开了的干部评价和鉴定,然后再看他到新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历史的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干部,便于科学、公正、合理地使用干部。轮岗,不是大换班,轮岗后的班子要新老搭配,年龄、文化结构要优化。不能一刀切,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后备干部成长出发,做好干部的轮岗工作。
干部轮岗、交流,不光在本市区,还可跨市、跨地区、甚或跨省,到新地方没有不良制约,原来干得好的,会更加奋发向上,原来干的一般的,也会从头干起,奋起直追,干出业绩。 我国古代就有“仕宦避本籍”的制度,唐朝规定官吏不仅不能在“本贯州县”任职,甚至也不准任“本贯邻县官”;明朝更是规定“南人北官”、“北人南官”。新中国成立初,我国各级地方党政主要干部不少分配到江南地区任职,就是常说的“南下”干部。数十万南下干部有少数带家眷,大多数孤身异地,避免了关系网,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较好地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败现象很少。
干部轮岗不要“一阵风”,要形成制度。要因地制宜,拟定干部轮岗交流的办法和规定,有的可以由地方人大制定相应法规,将干部轮岗交流纳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并将重庆和一些地方干部轮岗交流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开来,建设廉政、勤政、高效的优秀干部队伍,为加速我国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资源。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