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轻化不等于盲目低龄化

2009年11月23日 08:00   来源:燕赵晚报   张贵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日前指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11月21日新华网)

    这些年我们频繁看到“24岁副处”、“29岁市长”、“80后副厅”等现象,再如,招考公务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据悉,为追求年轻化,一些地方在领导班子配备中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有地方规定: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市级不超过45岁,县级不超过40岁,乡镇不超过35岁。

    为保持干部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配备的完整,强调年轻化有必要,但简单地把干部职级与具体年龄挂钩,一味盲目地追求低龄化,显然又非常不当。

    首先,容易导致资历浮浅、实际工作经验匮乏的“三门干部”(家门、校门、机关门)大量出现。20岁刚刚出头、才跨出校门不久,既缺乏必要的生活阅历,也没有基层工作的锤炼,就轻松成为执掌一个部门乃至负责一个地方的要员,这显然不是一种对人民充分负责的态度,同时也未必对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有利。

    再者,将干部队伍年轻化简化为低龄化,也极易导致干部人才不必要的浪费和虚置。年轻固然有许多好处,如精力旺盛、知识结构新、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等,但不足也显而易见,往往不够沉稳老练、缺乏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经验和能力。而就“公共服务”的职业特性和要求来看,后者恰恰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核心素质。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年龄是一种难以替代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

    简单追求干部低龄化,无形中也催生了腐败的低龄化。统计表明,这些年官员职务犯罪有越来越明显的年轻化趋势,以前的“59岁”现象,不断被“35岁现象”、“29岁现象”所代替、刷新,这与低龄化的干部选拔思路有一定关系。大量缺乏足够磨练、充分考验的低龄干部轻易被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为低龄干部腐败提供了可能性。过于僵硬的提拔年龄限制,使一些年轻干部铤而走险,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心态支配下最后“捞一把”。

    一个干部是否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说到底,德才兼备,能否赢得群众的拥护和认可才是关键,年龄大小并非决定性因素。如果从这点出发,一个干部年龄大小其实都无所谓,30岁当省长,50岁仍当县长,都无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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