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先天下之购”关键在公开

2010年04月23日 10:18   来源:光明网   梁江涛

  就在国务院再次出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新政时,一则来自网上的帖子迅速成为热议焦点。在这篇题为《东坝朝阳新城限价房已被农业部公务员笑纳》的文章里,公务员购买低价房的敏感问题又引起了关注。(羊城晚报4月21日)

  近年来,随着公众对房价问题的关注,一些地方公务员“先天下之购而购”频见媒体,其中暴露出的权力自肥现象,引发公众对高房价面前官民两重天的质疑。这一日益突出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不可小觑。

  细析起来,“先天下之购而购”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公务员中的夹心层,确实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具备享受保障房条件,就利用单位或领导的关系从开发商低价买进住房;二是同处一地、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的公务员联合起来,在同一时间向开发商购买同一批次的商品房,开发商给予一次性优惠;三是有的地方政府干脆走到前台,对一些地段的商品房予以限价“订购”,将低价房指标分给机关干部,甚至出现一些官员转手倒卖,从中谋利的现象。不管是何种情形,公务员夹心层与其他中低收入一样面临买房难,但市场机制下必须一视同仁,不能有公权介入的影子。

  遏制“先天下之购”关键在公开。先说开发商。住建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仅此不够,还应严格规定,开发商需将一次性优惠的团购房价格予以公开,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民众,只要符合事先公示的规则,就应享受同样的优惠折扣。也就是说,可以有“团购价”,但不允许有“内部价”。同时,职能部门应畅通举报平台,对不执行购房实名制和变相低价优惠的暗箱操作等涉及开发商违规售房的举报,必须及时查处,公开处理结果。

  再说公务员。公务员住房问题是社会敏感的一大热点,尤其是领导级官员。因此,应在领导干部申报住房事项的基础之上,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向社会公开住房事项,尤其公布新购商品房的价格等情况,以便与开发商所公开的价格具体核对。公务员自发联合团购,必须符合条件,与所公示的优惠价一致,否则公众有权质疑,公务员所在单位必须作出公开解释。反腐部门敞开举报平台,受理官员与开发商玩权房交易、投桃报李等潜规则的举报,以零容忍之态跟进严查房地产领域的腐败现象。只要将一切都置于阳光之下,那种“团购房”遮掩之下的权力盛宴将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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