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罪

2010年04月20日 07:54   来源:中国青年报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说:“抓人不是目的,目的就是要钱”。在承诺放弃4600万元应收款后,一审被判处15年徒刑的烟台商人邱照轩在二审中被“无罪释放”。(《南方周末》4月15日)

  漫画:徐简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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