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长江商报的三则新闻,看似毫不相干,却让人生发联想:社会运行中的制度与人为因素,的确不能简单而论。
报道说,4月9日,武汉市16位专家特邀监察员上岗,他们将在两年聘任期内,对武汉市医疗设备和药品集中采购进行监督。在聘任期内,监察员可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并列席医疗设备采购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监督权。针对医药卫生系统的腐败,着眼于制度建设,而且这种专家监督制度,在武汉具有开创性意义,这是值得肯定的。多一种制度,多一种制约,对遏制医疗界的腐败多少有些作用。
也可以另作联想。医疗卫生系统的腐败由来已久,从行政许可到设备设施采购,从药品暴利到过度治疗,可谓积重难返,人尽皆知。能说腐败的猖獗是因为缺少制度,腐败的得逞是因为没有监督,或者就差一个专家的监督吗?各地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官员,哪一个不是医药方面的行家、专家呢?他们就没有监督的职责?他们过去和现在又是怎样履行监督之职?已经发生的腐败,是制度的设置不够科学而使监督落空,还是人为因素而使制度形同虚设?
不用很专业也会知道,工业氧与医疗氧不是一回事。可湖南郴州市儿童医院竟大量购进工业氧(15个月内购进1万多瓶),代替医疗氧用于治疗与救命。目的很简单,工业氧的价格只是医疗氧的1/5,医院的利润因此大有收获;而患儿因此而旧病未除又添新病,就不在医院考虑之列了。这个事件的发生,能说是因为没有制度、无章可循,或者是缺少某种监督程序?显然不是。据报道,“氧气供货公司负责人是医院书记的丈夫,给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毫无疑问,作为夫人的医院书记,对医院经营方向负有监管之责;作为丈夫的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守法经营承担法定责任。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就是相关制度的执行者与监管者。然而,为了获取不当之利,他们不惜践踏制度,所掌监管的权力只为违法交易提供便利。就常识而言,这样两个角色都应该知道,工业氧代替医疗氧用于治病救人无异于谋财害命;以制度而论,这样的“代用”显然不是一般的违规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这一事件足以证明,不是没有制度,也不是他们不知道制度的明确要求以及违反制度的严重后果,而是当制度的主要执行人与监管者良知不存,一切制度便成无物。
面对现实中的诸多问题,我们的注意力往往集中于制度因素。反腐倡廉不如人意,就以为主要是制约权力的制度不够科学;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就觉得这是源于监管制度不健全。于是,以制度建设寻求社会治理的进步与完善,就成为一种主流思路。但经验其实早已提醒我们,不管是执掌权力的官员还是处在执行地位的当事者,一旦良知泯灭,制度就会失效。反过来说,如果能在唤醒人的良知上有所作为,我们已有的制度和正在建设、想要建设的制度,才能显示强健的力量,发挥应有的效能。
唤醒良知不是简单的道德倡导,而是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强大的舆论场:葆有人的起码良知不是为了当道德标兵,也不只是遵守制度的需要,而是为了每个公民都能拥有一种有保障的社会安全。最近本地媒体披露的“郁美净改标签再上市事件”,“良心女工”的举报起到重要作用。这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社会生活没有局外人;人人不容忍伤天害理之事,社会就会更健康,更安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