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制度反腐”的深意

2010年02月04日 10:40   来源:荆楚网   陈春玲
    



    两会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卢光霖又发挥“敢讲”本色,强调要用制度反腐败。卢光霖说:“我干了几十年企业,我对自律的理解是,如果企业规章制度要押在自律上,只有一种人能做到,那就是天使。这是一种奢望,所以要靠制度和法律。你不要期望每一个人自律。要有一个很强的监督执行的队伍,必须和利益没有任何关系。”(2月3,《羊城晚报》)

    人大代表,“敢讲”本色,让人佩服。这样的两会代表,笔者认为,才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忠诚履职,才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更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国家、政府前途的莫大关注与关怀。

    人大代表提出“制度反腐”的深意,在我看来,绝不是对“自律”对于领导干部约束作用的一种否定。诚然,我们应该相信,通过廉政教育的思想渗透,能够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自律”作用,在许多类似于卢光霖的代表来看,还是不够的——需要以制度和法制的建立与完善,才能更强有力的对腐败形成监督及制裁。

    对于制度反腐,其实也是中央今年以来最坚定的决心。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我们应该相信,随着反腐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必将使腐败行为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必将使我们的国家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稳步前进。

    人大代表提出“制度反腐”的深意,事实上就是对反腐制度的期待。笔者期待着,在中央坚定的决心及各地的努力实践之下,行之有效的各项反腐制度能够建立与完善起来,能够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起到坚强的壁垒作用,为国家与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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