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应该遵循“擒贼先擒王”的原则

2010年04月09日 11:12   来源:光明网   陈家沛

  昨日下午,福州市委宣传部召开福州城区交通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会议透露,福州今日起将在城区全面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先整治各类机动车,随后整治非机动车,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省直机关和驻榕部队的违规车辆也将列入整治对象。本报将联合警方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海峡都市报》2010-4-6 )

  对于机动车的整治,仅仅将公务车、军警车也列入整治范围,应该说还远远不够。如果要真正达到整治的预期目的,让交通的法律法规被大家真正记住记牢,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机动车违章的乱象有个大的改观,应该遵循一个原则:“擒贼先擒王”。

  不仅在福州,在整个中国大地上,那些对于交通规则置若罔闻,开着车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无法无天的,除了一部分被钱烧得自己根本忘记了姓什么的富人,另外最大量、最引人注目的,无疑就是那些公务车、军警车,这些车完全可以称为“霸王车”。因此,在整治的过程中,对这些“霸王车”的整治将是最难啃的骨头,如果不能将那些“霸王”给镇住,将他们的“霸王”气势给打下去,如果按照老一套的做法来对待他们,他们可以很轻易地找出许许多多“工作需要”的理由来逃避对交通法律法规的遵守,那样,只要他们的“霸王”行径仍然存在。那么,法律法规就仍然被打了折扣,他们的“榜样”作用就必然影响到一般驾驶员,如此,整治的效果也就必然要大打折扣。

  既然公务车、军警车是属于特权车,容易表现出种种霸王的行径,要真正进行整治,并且整治出一个交通的全新气象,就必遵循“擒贼先擒王”的原则,先让那些特权车、霸王车将自己身上的特权气与霸王气去掉,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只有这块硬骨头给啃下来了,其实的事情才能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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