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先进学习,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10年03月31日 09:17   来源:南方日报   特约评论员
    近日,省政府召开第三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暨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隆重表彰49名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6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是全省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优秀代表。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公务员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己任,为广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当前我省公务员队伍的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还有的在金钱和美色面前经不起考验等等。向人民最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学习,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要学习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切实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的根本职责。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公务员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工作,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服务第一”的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要学习他们的进取精神,努力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公务员是否善于学习,是否善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推动力,不仅是个人党性修养、职业道德、能力水平的综合体现,更是关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重要保障。广大公务员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以及各种专业知识,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全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管理社会的能力。

    要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去年以来我省处理了一批厅处级干部,广大公务员一定要时刻敲响警钟,廉洁从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要认真对待并切实做好廉洁问题上的每一件小事,切不可因“一阵子”而害了“一辈子”。

    今年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也是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决胜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广大公务员要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为榜样,在全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中,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投身到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为我省当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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