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再多政策也难敲开垄断之门

2010年03月29日 10:54   来源:光明网   邱林

  在中国经济最复杂的2010年,民间资本能够接过中央投资的“接力棒”吗?尽管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引导民间资本四项措施没有超出此前的“非公36条”,但坊间对于民间投资的重新启动仍寄予厚望。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表示,“四项措施”可称为“新36条”,它为民间投资开放了6个准入领域,16个方面的具体行业。而且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针对性的指导。(3月29日《经济参考报》)

  有分析认为,2008年底政府出台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绝大多数给了国企。然而,中央投资主导的增长方式是难以持续的,为了让中国经济增长具备内生力量,民间投资必须进入投资主渠道。同时,4万亿元投资最终会有退出的一天,只有民间投资的跟进,中国经济才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因此,出台“新36条”是十分及时的。

  不过,人们在高兴之余,又有些担心,现在提出“新36条”,是否与5年前制定的“非公36条”同样遇到执行难的问题?2005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非公36条”,其中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

  遗憾的是,政策环境改善了,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了,但民营企业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门”却似乎有越来越坚固之势。“非公36条”提到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交通、航空、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实际上多为自然垄断性行业,均被部门垄断利益所控制,所以也一直是民营企业投资涉足最少、进入最为艰难、最难以扩张的产业领域。

  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打了折扣,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遭遇多方面的壁垒。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国内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这意味着,在一些领域,民营企业实际上仍未能真正享受到国民待遇。要真支持,而不是“空头支票”,成为许多民营企业家的普遍诉求。

  以民航领域为例。2005年,中国航空业放宽了市场准入,注册资本金只需8000万就可以成立航空公司。于是,当年成了民营航空的起飞之年。中国民营航空公司开始先后成立。截至2006年10月,共有14家民营航空公司拿到了民航总局准生证。尔后,政策环境逐渐发生变化,国家对于民航业的产业政策有着明显的倾斜性,政策滞后和不公已经成为了民营航空目前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

  受金融危机冲击,近几年来,民航业全行业亏损。国航、东航、南航等国有航空公司先后获得政府几百亿的直接注资,而民营航空公司既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也得不到政府注资,只能通过开源节流苦苦支撑,而且一旦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没有按时还款,就会被制裁、被停航。到目前为止,民营航空不是破产就是被国有航空企业并购,仅剩奥凯、春秋、吉祥,华夏4家还在运营。

  在当前引导民间资本的诸多困难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人们的观念,特别是政府部门人员的观念问题,一些部门总是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对民营资本不放心。它直接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行业准入问题,所谓的“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所谓的“弹簧门”,进去了最终还要被弹出来。

  归结为一点,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政府部门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定位不够明确所致。因此,在当前国有经济处于绝对垄断和“国进民退”呼声很高的语境下,要落实“新36条”,就必须进行大刀阔斧改革,调整国有与民营资本在经济结构中的定位,这样,才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要落实“新36条”,当前迫切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做出几个成功的案例来,树立一下大家的信心。否则,现在、乃至将来国家出台再多对民营企业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的政策,也敲不开国有企业的垄断之门,又像“非公36条”那样,变成无法兑的“空白支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希望“新36条”不是只停留于纸上谈兵的层面。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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