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女士含辛茹苦供儿子耿某读完了研究生,结果儿子在结婚后拒绝赡养她,最终她将儿子告上法庭,庭审中耿某辩称每月入不敷出。法院判决耿某每月支付给母亲赡养费150元,并承担一半的医疗费。(《京华时报》3月26日)
从法律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从道德上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耻的,是要被整个社会所唾弃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父母辛辛苦苦地将我们拉扯大,不知道为我们吃尽了多少苦头,受尽了多少委屈,好不容易将儿子抚养大,培养成一个有出息的人,如今却要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所抛弃,想必此时父母的心一定是凉透了。“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跟草”。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无条件的、幸福的。真的为文章中的儿子感到可悲,即使在整个事件中父母可能有不对的地方,那么作为子女也应该多表现出一份宽容,读了那么多书,难道却连一个最基本的做人问题都没搞明白?这同时也显示出目前教育存在的弊端,只是一味的向学生灌输知识,却没能好好的教一下做人的学问,梁启超先生曾说过:“你如果做成一个人,智识则是越多越好;你如果做不成一个人,智识则是越多越坏。”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老龄化己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而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口老龄化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一个结婚的人甚至要赡养七、八个老人,在有限的收入内,既要照顾好孩子,又要照顾好家里的老人,有的可能还要还房贷、车贷,这已经让很多年轻人吃不消了。这自然就会出现抛弃老人的现象,这也使中国传统的孝道,照料老人的观念日益淡化。
不管生活多么困难,我们都不应该抛弃老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切勿把老人当成家庭的负担。笔者想对文中的儿子说:“赶快回去向自己的母亲道个歉,好好的尽到作为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让老人快乐的安享晚年,有多少人是因为未能向父母尽孝道而遗憾终生,趁着老人还在多陪陪她,不要等到失去时才知道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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