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沈海涛
临安农民工老陈在给徐某家别墅搭墙面时被徐家藏獒咬伤,在向藏獒主人索赔时,被告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3月21日《环球时报》)
富人家的藏獒凶猛,可没想到这“为富代言”的律师更加嘴利,歧视之语直伤人心,狗不懂人事就罢了,作为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这位律师置“人人平等”的理儿不顾,出口伤人,职业操守已不能再低!
有道是:藏獒已咬第一口,律师法庭又狂吼。伤身之后复伤心,人无良知不如狗。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