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16日对《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行审议,删除了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等工作场所禁烟的规定,增加了行政处罚规定(3月17日《广州日报》)。
在公众场所吸烟,既污染空气,让其他人吸二手烟,特别是妇女儿童吸二手烟,其危害性更大,所以很多人都积极支持在公众场所禁烟。
但是,禁令颁布以后,怎样保证禁令实施,真正得到落实,这才是关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是个庞大工程,由谁来管呢? 在当前任何行政管理单位都难以增加编制的情况下,由单独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对控烟进行管理不现实。那么,在公共场所有人吸烟,谁去执法?中国人的心态往往是事不关己,远离纠纷,否则会引火烧身。没有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光靠几个执法者,他们管得过来吗?你不可能在所有公共场所都安排执法者,就算有,少数几个人也根本做不到眼观六路,而且,搜集证据也是问题,是不是所有执法者都带一个摄像机,收集证据?再者,“拒不改正”谁来认定?于是警告变成处罚,处罚变成乱罚款、乱收费,这样的事例在现实中不胜枚举,从而引发社会纠纷,公众对执法者所代表的政府产生敌意,使政府的公信力又打折扣。
相反,在办公室、会议室这样的公共场所,应该大力禁烟,但有人认为是工作场所,抓得太严不好。该禁不禁,禁烟令本身已打了折扣。
现实中,我们并不缺少禁令,比如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以后,要进行处罚,但真正受到处罚的少之又少,难道是违法者少了吗?当然不是!而是太多了,交警根本处罚不过来,无法执法,所以干脆躲到一边不管,无视行人违法。
当禁令或法规不具操作性、无法认真执法时,禁令必然被架空,必将损害其尊严。于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令实际上成了一只纸老虎。失去了权威性的禁令,会有多少人认真遵守?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