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推进公平正义重在制度正义

2010年03月15日 07:54   来源:西安晚报   阮占江(媒体从业者)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从2月12日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到2月27日接受新华网的专访,再到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一个月时间里,温家宝总理先后三次提到了人民的尊严与幸福。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犹如阵阵春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共鸣。这次,温总理再次强调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不仅让人感受到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也让人看到了一种健康的发展伦理观。

    人充满劳累,却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上。这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极为推崇的人生意境。何为诗意,各人感受不同,但能够有尊严、幸福地生活着,无疑是一种必要的构成。遗憾的是,一些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和现象的逐渐积累,不仅会使一些公众心理失衡,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而且难免会逐渐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最大限度还原与实现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与应有的尊严、幸福。

    当然,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不能离开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大前提,而且其本身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但是,这其中最为关键最为根本的,在于确保基本法律制度本身的公平正义。因为,只有基本的法律制度蕴涵和体现了社会普遍认同的社会公平、正义等伦理价值,才能真正确保社会个体的权利、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平等。这就要求对那些侵犯公民权利、尊严与幸福的制度进行清理、调整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一种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与司法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制度与规则运行体系,从而实现人民的尊严与幸福,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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