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笑着纠正了会议主持人的一个“口误”,“他说刚才代表的发言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说还没有,我还没有发言”。胡锦涛话音一落,会场上随即响起笑声和掌声。(中国新闻网3月5日)
从胡锦涛主席的话里,我们可以大概猜到主持人的讲话内容可能是“刚才代表的发言已经告一段落了,现在我们欢迎总书记给大家作指示”之类。
胡主席为何要纠正主持人的口误?因为主持人的话把人大代表的发言和胡锦涛主席的发言区别开来:前者是人大代表,后者是参加会议的领导。胡锦涛主席纠正口误,则是明确地告诉大家,他是江苏省选出的人大代表,也是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来参加会议和发言的。在这里,大家都是人大代表。
我们有的同志,总喜欢按照人大代表原来的职务高低,把代表分成三六九等。这种现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错误而有害的。
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都规定,人大代表是一种“法律职务”。它与干部“党政职务”官职大小、级别高低的最大不同是:所有代表在权力机构中职责都一样,从来没有大小之分、高低之别。换言之,人大代表,会外不论是省委书记,还是一介平民,到了人大会议上,地位一样高、权力一样大、责任一样重,享有同样的发言权、质询权、选举权等。会议主持人只把胡锦涛主席看成领导,甚至放到了人大代表之外,这个口误当然应该纠正。
在人大建设中消除官本位,一方面要强化人大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坚持对的,纠正错的。所有人大代表一定要具有“身份自觉性”,身居高位的人大代表要牢记人大代表的身份,而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则要克服身份自卑,克服在行使权力时的过度“谦虚”现象,让自己的言行无愧于人大代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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