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昨日,张晓梅在成都接受记者专访时说。(3月1日《羊城晚报》)
老公老婆,财产共有,还谁给谁发工资呢?充其量是左手交给了右手,或右手托付给了左手。这工资,不也是共有财产吗?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将不幸的根源统统归结于家务活,未免太过简单。放着好好的夫妻关系不说,而将夫妻关系劳资化,成了老板与雇佣工人的关系。本来结婚就是将自己的一生存了定期,可偏偏却要去变现转为活期,真不知道这保障的是什么权益?是夫妻一方的保姆权益?
其实,真要给家务活发工资也未尝不可,今天他给她发,明天她给他发,将琐屑枯燥的家务变成娱乐遣情的方式,那多和谐!不过,这准确地说应该是发红包,而不是发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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