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许多山西人离家,躲避在广场、公园等地,夜不归宿,甚至开车逃往外乡。这一切,都源于一个谣言。事后,网友对造谣者深恶痛绝。据山西警方透露,最早散播谣言的造谣者已经落网。(2月24《河南商报》)
地震谣言的始作俑者被刑拘,可谓“大快人心”。不能否认,许多人会愿意将一场社会恐慌的原有怨恨归结于一个帖子或一个人的。可是,在“网络本无罪、庸人自扰之”的网络世界里,公众为何又偏信于一个灌水贴呢?对于公权力来说,找出一个始作俑者作替罪羊,是否意味着这场地震谣言风波的停息呢?
当然不是。在笔者看来,这其中存在着多重悖论,找一个无名之辈去当“谣言制造者”,在某种程度上是权力推卸责任的表现,殊不知,谣言故然有制造者,可权威部门对谣言的及时制止要远远比事后抓人强得多。谣言永远是谣言,它的可信度注定是非常低的。拿地震来讲,地震前兆现象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是非常陌生,所以,用科学的论据消释公众的误解并非难事。窃以为,需要权力反思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权力不可睡觉。整整一个晚上,晋中、吕梁、太原等地几十个县市灯火通明,从傍晚到凌晨。那么,这个时候权力部门又在做什么呢?问题是,这样的传闻不可能传不到官员的耳中,那么那些拥有权威知识的公职人员又再做什么?难道也跑到大街上去躲地震去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谣言止于知者”的“知者”又在哪里?
其二,信息公开不是“是”与“否”的判断题,而是“快”与“慢”的抢答题。这是个讲究效率的社会,信息的发布自然也是个效率问题。可权力部门的效率却真是慢的吓人。一个贴子变成一个社会性的谣言是需要时间的,对于那些不上网的人来说,对于那些不喜欢上论坛或贴吧的网民们来说,他们又是何以知道讯息的?我想,“口口相传”与“短信发送”是最基本的两个途经,而政府发布一个正确有信息只需要“回车”而已。显然,政府的“回车”键敲得也太晚了。
其三,谣言背后不可没有官员问责。还是那个问题,既然几十个县的人都在躲地震,谣言不可能传不到官员耳朵里。别的单位不说,地震检测以及信息发布部门,是最需要问责的。而如果他们去睡觉或是看花灯去了,公众当然无从分辨谣言的真假了。
现代政府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应该是反应迅速、主动问责,而不是反应迟缓之后只找一个普通人去担责。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如果权力习惯于这么推卸下去,来自于权力的公信力早晚会完败于一个个谣言。今日有地震传言,明日就可能有飓风传言、洪灾传言,甚或是2012传言。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