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化州农民在一处违建校舍内“煮”锄头“吃”泥土,用“行为艺术”抗议当地政府违法租地建校舍的行为。对此,当地镇领导认为是一种“要挟”并提醒策划者“不要搞得大家不好过”。(2月23日《南方农村报》)
“鸟尽弓藏,田尽锄头亡”、“现在没地种庄稼,只能吃泥土了”……原以为这样的话只有诗人贤哲能说,这样的行为只是艺术家的创造,却没想到被一群农民兄弟现实演绎,确实让人惊诧。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面对这种温和的维权方式,当地有关方面却斥之为“要挟”,难道非等到“暴力抗法”时才会想到息事宁人、处理问题吗?
对于租地行为,当地国土局领导也承认:“租地建学校是搞公益事业,不合法,但合情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连法律这根底线都违背了,“情”和“理”又从何说起呢?“搞公益事业也不能损害农民利益,更不能违法”——“煮锄吃土”的策划者梁海此话可谓一针见血。
公权力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利,百姓自然会表达抗议,而“煮锄吃土”式的温和表达总比暴力、对抗要好得多。农民兄弟此举无非是想为自己受侵害的合法权益讨个说法,并没有将当地政府放到对立面上,与当地有关方面随随便便给维权百姓扣上“要挟”的帽子以及以“不要搞得大家不好过”相威胁相比,显得更为理智得体。
“煮锄吃土”,诠释的是朴实的农民对土地、个人财产等私权利最朴实的理解,是一种维权的智慧、一种温和的态度,而不是煽情、闹事,更不是“要挟”。地方政府不应把这种做法无端地定性为斗争行为、将表达正当权利诉求的百姓当成是“搞得大家都不好过”的对立者——这样的认识,或许正与公权力的习惯性傲慢有着极大渊源。而若非如此,这些农民兄弟又何必费尽心思演绎这么一出悲情式的行为艺术呢?(时言平)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