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通过。音集协3年收取卡拉OK版权费1.7亿元,分配方案为:23%为音集协管理费用,27%归收费单位(天合公司),剩下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1月26日《京华时报》)
三年前,音集协很神圣、很高调,其使命大体定位于维权组织;三年后,音集协却变得很垄断、很暴利。很垄断源于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很暴利源于他们将代收的“版权费”一半转化成了自家的“运营费”。在2009年,人们还一度担心音集协会不会成为第二个“牙防组”。
如今,音集协有了公开的分配方案,“牙防组第二”的担心显得有些多余了。可公众仍有疑问,音集协和天合公司拿一半以上的利润合理吗?虽然音集协为众娱乐唱片公司以及明星们维权,可收取一半利润做“管理费”,看起来就不像那么回事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然也就没有不收费的帮人维权,更何况天合公司在收费时,也多次遇到过类似于“暴力拒缴”的情况。有的KTV老板不只是叫嚣“收我的钱没门”,而是“再来就让你横着出去”之类的威胁。所以,1.7亿元资金的收取定然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对于权利人而言,在知识产权保护尚不完善的现实情况下,有人帮忙维权总比没人搭理强。
此次音集协能达成这样的分配协议,想必也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在笔者看来,还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其一,谁来完成对音集协垄断模式下的监管?对于音集协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缺少权力的监管与制约;其二,如何让音集协的财政更加透明?1.7亿的分配不能是音集协和天合公司自说自话,要产生足够的可信度,还需有一套完整的财务审核制度。
美国总统麦迪逊曾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同样,音集协也不可能生来就是天使,相反,它更可能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而在利润的分配上贪占便宜。公众质疑所期望的,就是让音集协维权费用的分配回归理性的轨道,而不致沦为某一机构的敛财机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