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法官腐败要两条腿走路

2010年02月24日 07:59   来源:羊城晚报   杨 涛
    “问题法官有两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内,漆黑一团,腐败透顶。八小时内,受人尊敬;八小时外,醉生梦死。”作出这番描述的,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2月21日,重庆市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院院长钱锋到场给法官们念了一番“紧箍咒”。(2月21日《重庆晚报》)

    这是迄今为止,我听到的对法官最低的评价,而这个评价还来自于法官系统本身的高官,这就更不同寻常。有人一听到钱院长这一席话,保不准又要跳起来,这还得了!赶紧监督,不但八小时之内,八小时之外也要监督,搞个天衣无缝的监督。不过,这个用不着我们操心,重庆高院出台了不少监督措施,甚至还将法官的配偶、子女都监督起来,但这又顶什么用呢?以往各级法院出台过无数次类似规定,可法官大面积腐败的现象仍然络绎不绝。

    许多法律人包括法官甚至是腐败法官,在从业之初,无不抱有坚守法官理念的理想。但经过几年的磨打,他们往往在现实中撞得头破血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官的人财物乃至前程,都掌握在地方党政领导手中,判案也只能紧跟着地方党政领导的屁股转。

    笔者绝对没有不让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但是,所有监督的前提是法官必须能做到独立。否则,这种监督要么是无用的,因为实际决定审判结果的,很可能是那些幕后的党政官员们;要么这种监督是选择性的,对党政官员有利的审判不监督,对党政官员利益无涉的审判就监督———一会儿要法官坚守法律,一会儿又要法官听从权力,法官会无所适从、人格分裂。

    治理法官腐败的问题,肯定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保障司法独立,另一条是强化对法官的监督。前一条司法独立是监督有效的前提,监督是司法独立的必然要求。不过,在重庆法官频频落马之际,钱院长开出的仍然只是单一的药方,这样的跛脚行走肯定是不太健康的,钱院长再开一个药方如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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