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欲治“裸官” 先让官“裸”

2010年02月24日 07:52   来源:西安晚报   ■石城客
    今年,纪检监察部门有望出台全国性管理办法监管“裸官”。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治裸官已经成了上上下下的共识,不少地方纷纷筹划并拿出得力举措,比如深圳要求“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为了防止“裸官”外逃,广东省委组织部规定省管干部上任前需报告家属情况。在笔者看来,欲治“裸官”,关键是官“裸”。

    官“裸”就是让官员的权力“裸”起来、官员的财产“裸”起来、官员的行迹“裸”起来。先说“裸”权。如果权力运作公开透明,便于民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官员想腐败、想敛财便不容易。众所周知,当前,不少官员权力过大,寻租机会过多,再加上监督不到位,所谓“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官员要想腐败并不太难。

    因此如果将权力“裸”起来,官员行使权力时被民众锐利的眼睛全方位地监督着,便不敢轻举妄动。“裸”权即是将权力阳光运行,诚如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所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指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权力的设置、权力的操作、权力的制约监督,以及权力机关及其人员权力行为的施发,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不为人知或失去制约的暗角或死角。

    再说“裸”财。究竟有多少财产,某些官员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如果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阳光法案”的震慑和防范下,官员势必不能也不敢聚敛大量财富。

    最后说“裸”行。对官员的正常8小时工作需要监管,8小时之外也有必要密切关注。据报道,某被查出的官员,其晚上和夜间的安排一般是,晚上受邀去高档酒店吃饭,随后或是去洗桑拿,或是去KTV;夜间:一般是轮流去各个情妇家,有时会带小姐去某酒店包房寻欢;正常在凌晨三四点回家休息。显然,如果官员8小时之外的行迹“裸”起来,其有无贪腐便一目了然。

    当然,在不违反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官员的妻儿以及其他直系亲属的情况,特别是从业情况,也应一并公开透明。

    此前,中纪委已经要求,对家人全出国的官员加强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等情况。在笔者看来,治“裸官”,并无终南捷径可言,也无需剑走偏锋,只须官“裸”即可。问题是,知易行难,有无决心官“裸”是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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