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功夫要多下在处罚之前

2010年02月23日 09:00   来源:北京日报   李 清

    自去年10月开始在部分项目先期试行后,本市今年拟将规范城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扩展至全部处罚条款,以使执法更加公正,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现象。(相关新闻见五版)

    对全部处罚条款进行自由裁量规范,统一以标准公式计算处罚额度,无疑是执法更精细、科学的体现。过去,城管部门的处罚缺乏统一标准,加上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让不少人感到执法不公平,缺乏严肃性。从先期试行到全面推广,城管部门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新尝试、新举措,将大大压缩日常具体执法操作的弹性空间,既能增强城管人员执法的客观性,改善和提升城管部门的形象,也能避免许多纠纷,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正常有序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水平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北京的城市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经过筹办奥运会,城市管理水平整体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越来越清楚一点,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处罚违规行为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最主要手段,而只是最后的手段。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不能单纯依靠执法,而需要将其视为一项系统工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形成科学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如果能在教育和疏导上多作努力,很多违规行为其实是能得到预防而不需要事后追惩的。

    比如,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城市,社会群体利益日趋多元,出台新的政策举措必须关照各方利益,多听取公众意见,力争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再比如,针对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痼疾顽症,应当注意到里面有一些群体的合理要求,城管部门应当寻求相关部门的合作,为彻底解决问题寻找出路,进行合理疏导,而不是一味处罚。

    当然,提高城管部门的执法水平,与以其他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并不是矛盾、对立的。无论是事后的处罚违规,还是事前的教育预防、积极疏导,目的都是更好地管理城市,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从实现这一目标来看,规范执法、公正处罚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减少需要处罚的现象。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及时更新城市管理观念,将更多的功夫花在前面,才能够实现更长远的管理效果。

    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思路和手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城市管理是一个永恒课题,必须随着时代和城市发展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当前,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对首都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这个大的背景来看,城管部门规范自由裁量权,似乎只是管理细节方面的举措,但实际上契合着首都城市发展的要求。只要我们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方向不懈努力,不断探索新的思路和经验,就一定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首都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发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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