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们拒绝“霸王条款”

2010年02月14日 07:06   来源:红网   沈仰佑
    外预订一桌年夜饭渐渐成为现代人追逐方便、快捷的一种方式,这种变化也使饭店、酒店的年夜饭业务逐年火爆起来。不仅如此,年夜饭频添“霸王条款”,诸如多收违约金,只开“固定套餐”,等等,还没开吃已成“年夜烦”。(2月13日新华网)

    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谁立的规矩,每年春节前后服务行业特别是饮食、交通服务业,总喜欢狮子大开口,斩你没商量。日前,鄙人打的到某饭店赴宴,原本只要10元车费,这回一下子提到20元,少一毛钱都不行。她直言不讳说:“我们就靠春节前后赚些钱。”,酒家饭店亦然,只要能赚钱的花招就试。

    本来,商家与顾客搞交易、做买卖赚几个钱,无可厚非,问题是要合情合理。事实上,人们为了图个喜气,春节前后纵然多花一些钱,一般也是不大会计较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的饮服行业只顾赚钱,却不大顾服务质量(包括卫生质量),难怪每年顾客对春节前后的服务质量投诉不断,表达出种种不满。

    其实,经营之道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为人之道。赚钱要讲良心,昧心钱虽然一时好赚,却往往不能持久。生意兴隆,离不开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一个饭店,一个商家,某种服务,如果老是斩你没商量,日后哪来更多的“回头客”?

    有人建议,针对餐饮行业在年夜饭、婚宴预订容易出现纠纷的状况,相关管理部门应该联合行业协会出台“订餐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和饭店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应详尽地包括在内。“如果双方有这样一个规范的文本合同,绝大多数消费纠纷可以避免,尤其是那些‘霸王条款’‘卖方话语’等不平等现象就少了滋生的土壤。”

    不能说这个建议有什么不好,但再好的合同也要人去执行。再说,合同一订,不等于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道德,千万不要把顾客当做可以任意宰割的“唐僧肉”,同时要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不仅如此,在这特定时段,有关主管部门更要切实加强对业主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严明奖惩,不能“年关前后,城门失守”,乃至睁一眼闭一眼,甚至网开一面,听之任之。总之,只有商家(业主)真正端正了经营理念,主管部门真正强化了社会责任,并付诸脚踏实地的行动,那种狮子大开口的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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