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是民意的平台,如果失去民意的听证会那是名存实亡的。所以民主是听证会的生命,无论增加多少条款,多少措施,保证公民诉求的真实表达,并扩大代表市民的可能,都是毫不为过的。希望《细则》出来后,能让公民看到更多的希望,更多的官民互动,垄断让位,阳光行政
《广东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细则》昨天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推动听证会公平化和公开化上又推进了一步。可以说,这是政府吸取多年听证会经验教训后的一次民主升华,虽然仍然还有很多空间需要提升,但也给人以政府更加尊重公民社会的一个印象。
长期以来,听证会代表不足成为了民间诟病的地方。虽然看上去,消费者、市民和专家的代表都齐全,但是历经听证会的真实实践后,会发现民众的声音仍然太少。一方面,接近三分之一比例的政府官员成为听证会代表,这就注定了行政影响的存在。比如调节资源性收费的水电气价一类,就常常会有财政、规划、市政、发改委等部门的身影。出于维护行政体制的考虑,这些公务员都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都要受体制的掣肘,所以政府的代表很难成为民意的传声筒。公务员代表的力量,基本上是有利于提价方的。
另一方面,在市民代表中,利益集团同样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发动本单位的及相关单位的家属、人员加入到抽签成为代表的行列。这个数量如果够大的话,被抽中成为正式代表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所以在听证会上经常会发现,一些所谓不相关行业市民代表,其实很不普通,甚至做出异于普通市民的言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比如这些代表会主动希望提价,又或者间接地支持垄断部门利益。在缺乏有效筛选机制的时候,代表很容易就成为听证会支持风向的一股力量。
此外,很多专家因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话语权,或者和提价的利益方有着密切而暧昧的关系,也可能被安排到听证会上。由于专家占有信息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因此在听证会上要影响风向,也是更有力量的。
如此看来,最能代表市民意见的纯民间人士比例其实很有限。在意见稿中,要求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这是因为他们的出席本来是一种很好的象征作用,但是在利益集团丰富的人脉布置下,只有生活体验,没有数据支持的弱势者还能坚持发出多少声音,乃至影响听证会的进程也是难以令人乐观的。
按照以往的经验,在统计支持者的时候,听证会也会出现支持声音大于反对声音的现象。因为很多中立者,都被纳入到支持派里面。很多人本来是讨论该不该涨价的,结果都不得不转到讨论涨多少的语境中。这样出来的听证会结果,如果有了投票选举的意味,对政府的决策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过往听证会最后出来的结果往往和民意相左,这种意见让见惯的市民阶层颇感到无助。不能反映民意的听证会,除了因为有利益集团的影响,还因为有一个大家无法猜测的政府审批在上面把关。就像2008年的公交地铁优惠票价一样,大家热情洋溢要求羊城通直接打折,最后却诞生一个大家都没讨论过、没见过的方案。这种“事后算账”的方式,在新的意见稿中怕也是难以杜绝的。
听证会是民意的平台,如果失去民意的听证会那是名存实亡的。所以民主是听证会的生命,无论增加多少条款,多少措施,保证公民诉求的真实表达,并扩大代表市民的可能,都是毫不为过的。希望《细则》出来后,能让公民看到更多的希望,更多的官民互动,垄断让位,阳光行政。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