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别给非法财产披上合法外衣

2010年02月06日 08:02   来源:红网   童克敏
    韩德云仔细收集了全国的相关情况:“自去年以来,全国已有7个地方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湖南浏阳和湘潭所辖的湘乡等。不过只有重庆第一个将制度提到了省级层面。”(人民网2月5日)

    重庆市率先在省级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提升了一个行政级别层面,告别了小打小闹,在我国吏治法制化中奠基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财产申报旨在将官员经济收入透明化,方便群众监督,纯洁干部队伍,但可其操作难度巨大,一不小心就会适得其反。马克思说过,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原话说是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面对金玉酒色和权力的刺激,不免还会有铤而走险之辈和法律玩起“躲猫猫”。

    财产公示能那么轻易地揭去那些贪污腐败之徒的“遮羞布”?当然不能,这群人是官场老手,不会笨到坐以待毙,文强不是听到风声就把钱往水塘里藏了么?他们也会转移财产,七大姑八大姨的那么一送,到申报时候自己又变得两袖清风了。瞒报也是最佳手段,除非你有火眼金睛,或者到其家中掘地三尺,要不然也只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不了被揭发时扯个弥天大谎,清洁工都能捡到黄金三百万,我堂堂领导就不能?或者所贪钱财剩余不多,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申报,于是非法取之的财物就会披上合法的外衣。

    非法取得财物披上了合法外衣是最要命的,它不仅仅增加了反腐难度,更破坏了法治的尊严。官员财产申报应该明确申报范围,什么能报什么不能报,仅仅局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很难公示官员真实财产,比如字画古玩之类价值难以把握,却也是官员的隐形财产。公布后要做好监察工作,对于来源不明财产提出质问。

    官员财产申报还要注意两点致命伤:一是防止官员故意多报财产。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那些贪婪而又精明的官员对非法所得有精准的预期,新上任官员多报财产就会给自己留条后路。二是防止贪官走极端,在周期性财产申报前就把非法所得挥霍一空,这样财产申报就会失灵。所以,公布细化官员财产是财产申报的关键,也同时可以方便群众监督和举报非法所有和官员奢侈行为。官员财产申报应该和官员财产举报并行,老百姓的眼睛是一张监督法网,利用社会舆论和腐败打一场持久战,让那些“蛀虫”一挥霍“天价烟”、“天价表”就会如周久耕般现形。

    官员财产申报是我国吏治法制化的一个突进,相关实践和配套措施还有很多不足;官员申报财产代表的真实性和防止官员非法财产合法化应该是申报过程中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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