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保障员工权益别慷“储户权益”之慨

2010年01月26日 07:06   来源:西安晚报   吴江
    根据初步探讨的方案,除春节休业三天外,今后,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这些节日,山东省银行网点将会休业一天。因为一线员工假日长期得不到休息,影响正常家庭生活。(1月25日《济南日报》)

    休息是员工不容剥夺的基本权利,员工的正常家庭生活也同样不应该被工作所干扰,银行业以此为由酝酿节假日不营业,还真是理由充分。

    不过,假如仔细推敲的话,银行员工长期得不到休息,固然是个必须要求解的问题,但以节假日银行关门歇业作为应对之策,恐怕是开错了药方。从本质上来看,银行此举更像是在慷储户权益之慨。

    作为服务业,银行的业务性质显然和生产性质的工厂、企业有所不同,既然客户的需求随时都可能产生,银行方面显然应该迅捷响应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才是。正如医疗机构往往是周末假日患者数量更多,平日里需要上班的市民公众,打理财务多半也会抽假日空闲。假如这个时候银行反而让客户吃闭门羹,恐怕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当然,银行方面一定会说,我们有很多自助服务都是24小时开通的啊,这话固然不假,但假如自助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银行的窗口为啥总排着那么长的队伍呢?而按理来说,客户才是银行的上帝,银行向客户作出的服务承诺,显然没有不经客户同意便打折的道理。按银行的逻辑,岂不是医院也可以以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休息为由,在节假日停止医疗服务?

    那么,假如银行节假日继续营业,银行的一线员工是不是只能继续过劳下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本是任何企业的法定义务,在这一点上,银行同样不能例外。假如员工的工作量超时超标,银行当然应该增加人员的聘用。现实的情形是,银行服务窗口五个只开一两个,基本是行业惯例,到了休息日,一些银行的窗口更是进一步缩减,这已然极大的降低了客户的满意度,假如这样的服务水平还是以银行员工超时过劳的结果,那么银行的高额利润都用到了哪里,还真是有追问的必要。

    一言以蔽之,银行员工的休息权本有劳动法的保障,合理调配员工工作时间,更是任何企业的法定义务,在这个问题上,以服务打折降质作为解决办法,无论如何都是打错了算盘。

    (作者媒体评论员)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