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这些汉字歧视女性了吗?

2010年01月22日 13:52   来源:荆楚网   张培

  一位江苏籍律师通过媒体提出16个汉字有歧视女性的问题。我觉得这种提法才是真正的歧视女性,因为,此同志意淫的水平实在太高了。

  鲁迅只不过说国人一见白胳膊就想到……做爱,这位律师则直接从汉字里读出了淫荡的气味。该怎么夸他好呢?

  其实也不能全然说他逻辑荒谬,只不过其思考是建立在丰富的想象力基础上的。奸、嫖、嫉这些字长得是不好看,但本身这些行为就是不符合社会道德的,鸳鸯是没问题的,乱点鸳鸯谱才有问题。大家虽不能回到过去,但多少知道一点象形会意的知识,这些有的人看来比较丑的字也是生下来就没有办法,总不能怪它们。

  我们现在一见到强奸不是急着解决正义而是忙于分析作案人的心理,这也没错,错的是误认为别人和自己一样伟大,看着“奸”字怎么好呢,啊,一个女的,干啊,真就干了……

  要是这种字真有如此奇异的功能,我觉得有关部门屏蔽强奸等词是没有问题的。

  真正的问题来了,封杀完这些字、词后,用什么代替呢?网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运用字母表述,但带来了烦恼,对于不熟悉这些用法的人,是否意味着他们有读不懂文字的权利?可他们也接受过基础的教育啊,面对火星文之类的东西,也是宪法所不能保护的。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比如QJ到底代表什么?这个句子,我想QJ你,是理解成“我想请教你”还是“我想强奸你”?人家明明很纯的么。

  所以这种办法容易产生误会,并且,我觉得让人误解成“你要上她”比“你在上她”还严重,实际上这种意淫比前面的那位律师还可怕。因为有些汉字影射出的丑陋之意是明摆着的,而类似QJ字符之类的东西则变化吊诡,要么好心当成驴肝肺,要么驴肝肺当成好心,反正阴差阳错。

  那么怎么样才好呢,那些天生长着一副贱样的汉字要不要改掉?更重要的是,改掉后它们还贱不贱?

  我认为,汉字的问题说到底是人的问题。像奸这种事,与望文生义有什么关系?一个人性欲来了,当然要寻求发泄的途径,或自慰或找性伴,当然如果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强奸?(也不唯一,还可以被强奸嘛),这只是个玩笑。我想说,有些事七扯八扯起来就很搞笑,湖南方言里有个字叫“嬲”,看它的甫士,是两男搂着一女,3P嘛,这个字确实是操的意思。湖南人喜欢随口一句,“嬲你娘”,其实类似草泥马。但我在湖南好几年,没见过他们有多乐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女人啊。

  窥斑见豹,在有股犟劲的湖南,人们对这都没顶真,不是说那里的人们希望小孩子干坏事(教导人心向善从来是世界的主题),而是,两者确实是没关系的。

  最后,我觉得与其信这个律师的鬼话,不如信春哥。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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