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除了网吧,何处可让孩子活动娱乐?

2010年01月17日 06:54   来源:羊城晚报   杨国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建平指出,目前有60%-70%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沉迷网络有关。有些青少年通过网络模仿犯罪手段,还有的把网络变成犯罪的工具,有的由于浏览不良网页、网站,过早成熟,人格发展受到影响。(据1月15日《新快报》)

    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这除了精彩的网上世界的吸引,与适合青少年休闲娱乐的活动太少也不无关系。中小学生平时在家除了看电视和上网,很少有什么理想去处。而且适合青少年的影视节目不多,很多打着青少年题材旗号的电视剧或节目成人化倾向明显,青少年都不爱看。吃饭、做作业、睡觉和上网成了孩子们放学后最主要的四件事。

    如果没有一大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化影视作品的出现,要想把青少年从电脑前吸引过来显然很困难。普通网吧肯定不是未成年人该去的地方,但我们的城市中真正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又有多少?别说根本就没有少年宫、科技馆等设施的农村,就是一些大中城市,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也早已名存实亡,不是改变了用途,就是忙于出租场地搞创收。如少年宫基本上就成了各种兴趣班和培训班的集中地。即便是那些正常经营的青少年活动场所,不仅设施陈旧,而且也少有免费开放的。

    因为可供孩子们活动的地方实在太少,为了防止孩子去河里游泳发生危险,重庆不少家长甚至宁愿出钱让孩子去网吧打游戏。这一选择无疑让很多人感到尴尬,难道除了网吧,我们的城市就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供孩子们娱乐和活动吗?

    现在网络鱼龙混杂,存在很多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对新鲜事物的辨别能力不强,如无正确引导,很难抵御这些不良诱惑。要防止更多的青少年沉迷网络,不仅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和经营场所的监管。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也应引起政府的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本来就具有一定公益性,应该免费为青少年服务。同时,各级团委、少工委、社区和学校等也应定期举办各种活动,给孩子们提供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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