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摆宴”不能光靠官员自觉

2010年01月02日 07:42   来源:新华网   周稀银
    广东廉江市纪委近日颁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控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范围,规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制度,有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1月1日《广州日报》)

    因出了个大摆乔迁喜宴、上千人排队送红包的公安局副局长,廉江市纪委的紧急通知多少算是有的放矢,其“一律先免职后查处”的规定也可谓严厉。然而,将希望放在干部自行申报上,将落脚点放在限定“桌数”上,就能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吗?

    让干部自行申报,看似“框死”了范围,但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前提下,恐怕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愿望。规定请客10桌以上要申报,那一次只摆9桌不就行了,如果要摆20、30桌,那就慢慢“消化”,连申报都免了。至于想要借机敛财者,也不会兴师动众,完全可以分步“实施”。如果出现了以上情况,纪检部门又该如何监察?

    仅仅强调干部自觉申报,完全是停留在个人道德约束层面上,难免会成为摆设,甚至还可能将游走在违纪边缘的个人活动合法化。同时,只注重自上而下的监督,难免会有疏漏之处,效果肯定不理想。

    与其让干部自觉申报,不如将设宴的规模和宴请中是否存在敛财问题交由群众来监督。干部们在家设宴也好,去酒店请客也罢,群众都会看在眼里。如果能让群众消除顾虑,并彻底打破干部自说自话的格局,纪委的监督将获得群众基础,监督官员宴请是否涉嫌违纪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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