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慰问,有必要“改革开放”

2009年12月31日 13:46   来源:荆楚网   倪黄村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及时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妥善安排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重点解决好汶川地震灾区和其他受灾地区尚未搬入新居群众的吃饭、穿衣、居住和过冬取暖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灾区“二孤一残”人员、农村“五保户”、库区移民及城乡低保户、城镇失业人员、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要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12月28日《人民日报》——中办国办发通知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礼滥发津贴)

  每逢春节来临,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得下基层慰问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这一“优良传统”当然应该代代相传下去。不过,在此,我建议,传统的慰问的方式该“改革而开放”了。

  所谓“改革”,不妨“低碳慰问”。领导干部下基层慰问,不外乎,一是送钱,二是送物。作为慰问单位,往往,既有领导同志,也有一般工作人员,当然更少不了“车来车往”;而被慰问的地方,同时也有领导陪同前往。这其间,有时还少了“公款吃喝”。这慰问的路上,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还有大量的“碳排放”。有鉴于此,不妨从今年的春节慰问开始来一点改革,将慰问金和慰问物品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从而大大节省那些不必要“路上费用”,以便将有限的钱物救济给更多一些的困难人家,同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

  所谓“开放”,被慰问户名单应该公开公示。通常情况下,慰问的单位只是负责“送钱送物送温暖”,至于“送给哪一户而不送给哪一户”,大多是基层单位领导说了算;一般来就,应该是被 慰问的是困难户。但有另外两种情况也不是说没有可能,一是还有更加困难的人家该慰问的没慰问到,这是“信息不准”,二是有极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在确定慰问对象时偏向于自已的“七姑八姨”,老百姓对此不满意。对此,不妨,将“慰问单位——慰问内容——被慰问户”一一公示;有必要时,还可将慰问单位与被慰问户的电话号码“互通有无”,以便“双向监督”。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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