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的后果不能让作者一人扛

2009年12月31日 07:06   来源:红网   张铁鹰

  12月29日,井冈山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除伪造论文的两名教师钟华、刘涛的公职。(12月30日《人民日报》)

  12月19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刊发社论,承认来自中国井冈山大学的两名教师至少70篇论文是伪造的,决定撤销。钟华、刘涛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影响特别恶劣,井冈山大学对其进行相关处理,是完全必要的。可两人的学术造假,似乎不应“文责自负”,如果只处理两造假者,有失公平。

  其一,井冈山大学该不该负责?谁都知道,“一个科学家,一年能够发表3到5篇论文,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可钟华、刘涛3年的时间内在同一期刊,发表了70篇论文,这近乎疯狂的现象,不造假不可想象。钟华和刘涛因为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数量过大,部分同事和学校科研处曾表示怀疑,对此,井冈山大学不但不认真调查,反而给予二人高达数万元的奖励。井冈山大学的做法不是在纵容造假是什么?

  其二,现行的论文“催生”制度该不该负责?在《晶体学报》期刊发表造假论文的中国作者,绝不仅仅只有钟华、刘涛二人,因为“2005-2008年9月该杂志共发文近1.5篇,中国籍作者发文7500篇,占该杂志总文章的半数”。正是因此,《晶体学报》才在社论中称,“或许还有更多涉嫌造假的论文没被发现”,“他们还在持续调查中”。相信随着其调查的进行,还会有其它学校的教师成为学术不端者。如黑龙江大学的一名教师从2004年至2009年,在《晶体学报E卷:结构报告网络版》发表论文279篇,其数量超过了钟华和刘涛。这么多的人学术造假,其实都源于论文“催生”制度,这种制度不但制造了成堆的学术文字垃圾,而且吹出了中国学术论文的巨大泡沫。许多人学术造假,其实都是为这种制度所逼。

  钟华和刘涛二人学术造假,后果严重,可造成这种后果的责任,如果完全由二人自己承担,不但于他们二人不公平,而且也不利于改善学术研究环境。也就是说,不从根子上解决,论文造假还会大量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还会继续发生。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