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因两年未动工建设,依法无偿收回南昌正荣(新加坡)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受让的位于该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21号之40.5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因此亏损了3517.136万元的订金。(12月28日中新网报道)
按照《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征收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2008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也明确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因此,南昌无偿收回两年未动过的土地,完全合乎法律的规定。
但是,就是这样依法无偿收回两年未动过开发的土地,现在又有多少呢?南昌无偿收回两年未开工土地成为新闻,就可见一斑。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前不久表示,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倒卖土地,却不盖房子,而且这样的开发商大概占到三分之一左右。还有研究报告称,知名开发商于2003年~2009年上半年间获得的住宅土地中,目前“在售”和“售完”的地块占43%,剩余57%的土地尚未形成实际供应,其中27%的土地“待开发”,30%的土地“规划在建”。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如果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规定,依法无偿收回两年未开工土地,恐怕不是一起两期,仅从数量上看,可能非常惊人。但目前的显示却是大量本该依法无偿收回的土地依然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以至于南昌依法收回两年未开工土地成了新闻。
一些地方政府对开发商囤积土地不开发存在监管不严等,有着多方面原因。如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之间早已沆瀣一气,形成了腐败利益链条;不少靠土地财政吃饭的地方政府,不敢轻易得罪开发商,最终只能听任开发商闲置土地;有些开发商“来头”很大,一些地方政府对其无可奈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大量闲置土地没有被依法无偿收回,如其说是开发商的原因,倒不如说这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严等原因所造成的。
一些开发商囤积土地不依法按期开发,危害很大,如助推了房价的不断攀升等。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地方能够像南昌那样,果断、坚决无偿收回那些未按期开发的土地,还法律以尊严,还房价以理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