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的矿难和被抛弃的智障者

2009年12月28日 10:06   来源:千龙网   盟初
    2007年以来,自福建某煤矿首次发现矿工杀害智障者伪造矿难敲诈案后,案发地很快向辽宁、云南、湖北等9省蔓延,发案近20起,死亡近20人,大量的涉案人员均指向雷波县。目前案情已惊动公安部。(12月27日《重庆晚报》)

    两个游手好闲的人,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害死在矿井下,制造事故假象,两人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这是电影《盲井》讲述的故事。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真实上演,的确令人不寒而栗。这也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曾引发山西官场地震的“黑砖窑”事件。两者在情节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受害者均为智障者或者未成年人等缺少基本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但“黑砖窑”事件中的作恶者还只是非法拘禁人身自由,迫害人的身体,而“伪造矿难”事件则直接把利益建立在人的生命之上。而最可怕的是,这些罪恶的交易已经呈现出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势头。

    对于那些把他人性命当成赚钱工具的杀人凶手们,除了法律的严惩之外,在道德层面上的谴责意义并不大。更值得关注的是,在类似人性至恶的案例中,人们总不难发现管理失范乃至权力至恶的影子。从伪造矿难敲诈案的报道中看,当地不少人都知道,在一些山村里,像养牲口一样圈养着一些痴呆人员,这些人被当地人称为“娃子”,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买卖,条件成熟时“主人”甚至以他们的性命作为赚钱工具。普通人都知道的事实,何以当地相关部门始终无动于衷?是失察还是失明?或许应该解释为一种麻木。要知道,那是一群智障者,他们的存在不仅带不来任何价值,还会成为管理上的包袱。任其自生自灭,或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与此同时,矿主们混乱的管理,使得他们根本搞不清工人姓甚名谁来自哪里,对利益的疯狂追逐,使得他们把工人的生命直接兑换成数额不等的赔偿金……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杀害智障者以伪造矿难这样的人间悲剧或许不会如此蔓延。

    黑幕的揭开,源于一次意外:一起矿难本已达成赔偿,但随后警方证实,死亡的民工“黄所格”早在两年前已自杀。人们不禁要问:那些被害的智障者又是谁?他们失踪之后,他们亲人、左邻右舍,为何无人追问他们的去向?不得不悲哀地承认,他们也许不是死于伪造的矿难,而是死于早就注定的被社会抛弃的命运。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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